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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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西吉县十九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十)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0月28日在西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孙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办理各类案件3043件,38件案件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例,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9项。
一、坚持政治统领,以坚定的政治自觉铸牢对党忠诚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锤炼党性,组织开展党员干警政治学习、理论研讨500余场次。扎实开展好每年的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托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联组学习、“西检大讲堂”等载体,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院团支部被自治区团委评为全区青年理论学习“标杆小组”。
始终严守政治规矩。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审视检察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76件(次)。自觉接受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和纪委监委政治监督,高标准完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
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以“红韵耀检心”党建品牌为引领,业务品牌为支撑的“党建+”品牌矩阵初步形成。设立党员示范岗5个,组建党员办案突击队3个,支部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80次,开展专题党课22次、主题党日活动58次,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11次,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打造“葫芦河畔石榴红·检徽映耀团结花”工作品牌,制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常态化开展“法治+民族团结”融合主题实践活动,院机关被授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专题部署会12次。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3万余条,政务微博获评固原市优秀政务微博,拍摄的《根语·微光》微视频荣获第二届法治中国“三微”新锐作品奖。
二、坚持实干为要,以优质的检察供给服务中心大局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在把握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责,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依法担当履职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吉的十条意见》,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75件426人,审查起诉案件875件1221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起诉组织偷越国(边)境、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37人。聚焦六大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十类新型黑恶犯罪,共制发检察建议62份。院机关被评为平安固原建设先进集体。
协同履职惩治腐败犯罪。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落实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围绕农村“三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5件38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追赃挽损60.7万元。协同纪委监委、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11场次,深化干部廉政警示教育。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严惩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人,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点,发布《企业常见刑事风险提示》,制发检察建议5份,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督促整改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95个,王某某与某公司、刘某某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开展刑事“挂案”专项监督,监督撤案87件。围绕马铃薯、肉牛等“西吉好东西”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服务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深耕基层赋能乡村振兴。紧扣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布局,择优选派6名干警驻守两个帮扶村,全院干警与258户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投入帮扶资金30余万元购置环卫设备、抗旱物资、安全头盔等,积极配合村“两委”争取项目资金,修缮排水设施,修建硬化村组道路11.6公里,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设立检察法律服务联络点2个,驻村干警兼任村级调解员,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7件,化解率100%,切实守住乡村平安稳定底线。
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聚焦“一山三河”流域综合治理,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92件,督促治理河道50余公里,清理垃圾210余吨,恢复违法占用耕地14.5亩,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40余万元。4件案件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区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平安西吉建设协调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县人大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县委将检察建议工作写入“十五五”规划,为检察建议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深入调研县域活鸡屠宰、活畜市场交易风险、命案防控、赌博犯罪等情况,形成专报,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系统整治。深挖行业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4份,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打造“西小匠讲刑法”等专栏,开展普法宣传150余场次,院机关被评为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高效的检察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坚持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县委每年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紧盯重点领域“保民安”。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192件349人,成功办理“3·2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该案公诉意见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依法惩治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提起公诉9件10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特定场所餐饮和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案件4件,对12家药品零售店执业药师“挂证”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办理道路交通领域案件71件,推动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78块、完善防护设施35处、修复塌陷破损道路36公里。
聚焦重点群体“暖民心”。制定《关于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助力西吉高品质生活的实施意见》,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依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保健品”行业联合清理整治暨养老诈骗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件,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域养老机构开展消防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0处。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7件,帮助107名农民工讨回薪酬318万余元。关注女职工权益保障,督促用人单位为854名临聘女职工足额按月发放卫生费。防止因案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7件,为6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5.4万元,马某某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区政法系统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关注重点问题“护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件96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依法严厉打击未成年人实施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起诉35人。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办案始终,对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不起诉23人。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108份,撤销监护权3人,特殊帮教未成年人51名,监督送教18名。向56所中小学校选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教育300余场次。与民政等11个部门建立个案会商机制,联合开展校园安全检查30次,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1份。督促无害化处置学校危废化学试剂行政公益诉讼案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案团队荣记集体三等功,院机关获评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围绕重点诉求“解民忧”。深化“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打造“西检枫桥”工作品牌。选派3名干警入驻综治中心,接访群众48人次,化解纠纷35件。领导班子成员编入县级联合编组,分组轮值,充分发挥“五指成拳”工作优势,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矛盾风险隐患107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2件(次),7日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曹某某信访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四、坚持宪法定位,以有力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持续做实“三个善于”,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坚决守牢公平正义生命线。
刑事检察监督不断加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不诉227件34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7.72%,对韩某某、马某某2人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87件,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28人,制发纠正违法监督类文书188份,其中3件监督案件在全区检察机关交流学习。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纠正意见17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2次。强化刑事执行全链条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81件。与司法部门合力完善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有力。牢固树立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9件,制发检察建议179份,再审检察建议4份,宁夏某公司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等4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8件,制发检察建议145份。锁某某申请撤销结婚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审议通过《西吉县落实“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涵盖37个部门和19个乡镇的法治政府共建制度,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公益诉讼检察纵深拓展。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围绕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9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93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打造“检护四色”公益诉讼工作品牌,守护红色、绿色、古色、特色县域资源。开展历史遗址和红色资源保护、“益路长征·赓续守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平峰镇红军长征纪念亭、北山革命烈士陵园等4处红色遗址得到修缮提质。办理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案件12件,办理智护文物保护案件20件,对41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堡设置文物保护标识牌并明确管护责任。对战国秦长城部分段设置防护围栏,针对1.5公里未记入文物保护名录的残存墙体启动文物核查程序。王某某等1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数字检察工作迭代升级。与公安、司法等20个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运用各类监督模型办理监督案件410件。创建研发“命案防控预警治理监督模型”,向各乡镇发送工作提示函31份,检察建议6份,有效防控命案发生,该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积极开展检察业务智能体创建,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优化升级。加强数字检察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干警运用大数据监督能力。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模型推广表现突出检察院。
五、坚持固本强基,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以从严管党治检正风肃纪。严格落实政法系统基层基础夯实年工作举措,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聚焦“五查五看”促进干警作风转变。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0场次,不断增强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40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定院党组与纪检监察组会商工作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两个责任”。
以深化检察改革赋能增效。全面落实检察官权力、入额院领导办案等工作清单,院领导带头办案570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着力推行“每案必检+重点评查”制度,召开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审查把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5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32件,流程监控1805件,针对办案不规范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69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关心重视下,完成优秀年轻干部“3331”工程,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以实施人才强检蓄势砺能。常态化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业务竞赛等岗位大练兵活动,多途径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深化“青蓝工程”,院领导包人带案、新老检察官结对互帮,组建四个“专长小组”,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18名干警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35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6人入选各级各类人才库。充分发挥女干警“半边天”作用,院机关被评为固原市三八红旗集体。
以推进检务公开凝聚共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印发《关于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履职情况9次,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47名,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51件,公开听证案件83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90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律师阅卷服务382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企业、学生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7场,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沉浸式体验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西吉检察事业过去五年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鼎力支持,离不开各部门、各乡镇的协同配合,更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西吉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大局还不够精准,在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还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还有差距,数智赋能法律监督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三是检察履职促进高水平社会治理仍有短板,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延伸不够;四是干警针对性培养、队伍梯队化建设有待加强,履职能力与检察工作现代化需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是“十五五”规划从开局实施到全面实现的关键时期,是推动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见效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西吉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攻坚期、机遇期。西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聚焦县委“建设先行区、创建示范区、西吉走在前”定位方向,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助推更高水平平安西吉、法治西吉建设,为西吉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展现新担当。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牢政治机关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检察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毫不动摇,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作为。对标县委“十五五”时期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立足“十个坚定不移”高质量发展,精准定位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保障“两化一振兴”。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维护社会安定。健全监检衔接机制,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聚焦执法司法、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高效能社会治理。
三是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上交出新答卷。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依法严惩“黄赌毒”、“盗抢骗”、危害生产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安宁。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四是在强化法律监督质效上取得新提升。坚持“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勇于自我监督”,坚持以刑事检察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加强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深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守护葫芦河流域生态环境。深化“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度实施,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
五是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迈出新步伐。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实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做细做实“三个管理”。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乘风破浪正当时,勇立潮头启新篇。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精耕细作、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西吉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全文数据说明: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预期的法治环境。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5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旨在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顽疾,维护司法公正和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虚假诉讼】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支持起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活动。
【司法救助】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间接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情况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4月提出“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以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推动个体与行政部门之间不再存在或产生异议,实体法律关系皆得以实质处理解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的有力措施。
【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实践,旨在通过深度运用大数据技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检察机关以数字化技术为依托,整合多源法律相关数据,通过建模把法律规则与监督逻辑转化为数字算法,对海量数据进行自动比对、碰撞与分析,精准发现监督线索,推动法律监督从被动人工审查转向主动智能监督的全新履职模式。核心价值是数据驱动、精准监督、类案治理,破解传统监督“线索发现难、效率低、易遗漏”等问题 。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具体为: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管理】202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特约检察官助理】指检察机关聘请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身份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领域案件。
【益心为公】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打造集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及信息咨询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可以通过平台将发生在身边的各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直接反映到当地检察院,使之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线索。
【公开听证】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等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